港澳学习、国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收取原件,其余材料收取复印件,原件查验后退回。
3.其他事项
(1)报考者必须本人按要求带齐资料到招聘现场报名。
(2)报考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不符合要求或弄虚作假的,无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不予聘用。
(3)本次招聘的专业及专业代码均依据《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设置,考生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3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但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应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一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学校教学主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三)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考试办法为面试。
1.资格审核及面试人选确定
招聘工作小组按招聘岗位的要求,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对考生报名资格(包括所学专业适应性)进行资格审核确认。对符合条件的,根据考生学习成绩、学历、是否党员、是否学生干部、奖学金、获奖荣誉等情况综合评判,按招聘岗位1:3比例择优确定面试人选,若不足比例的,则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由招聘单位按照考生报名表上预留的手机号码,通过电话或短信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地点(请考生务必预留准确手机号码,并时刻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如因所留手机号码错误或通讯不畅通,造成的后果考生自负)。接到面试通知的考生须携带有效二代身份证按指定时间到面试地点参加面试。未按通知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未被确定为面试人选的考生,招聘单位不再专门通知。
2.面试时间和地点:
具体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通知。
3.面试办法和要求
面试时长:每名考生15分钟。
面试形式:教师岗位采取专业技能展示+试讲方式;幼儿园教师岗位采取说课、情景答辩和才艺展示(材料自备)方式;教辅和医生岗位采取答辩方式。
4.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即为最终考试成绩,面试总分100分,面试合格成绩为60分,未达到60分不予聘用。面试成绩保留两位小数。面试成绩相同的,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确定,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由招聘单位重新通过答辩形式确定排名先后,重新答辩的时间地点由招聘单位具体安排。面试成绩以书面形式在面试现场签领并公布。
5.签订就业协议书:学校招聘小组根据各招聘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到低排名等额确定签约人员名单。招聘单位与拟签约对象进行双向选择,双方无异议的,现场签订协议书。考生按时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经体检合格、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后协议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