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及《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育锻炼达标标准》有关规定。体能测试项目包括纵跳摸高、中长跑(男1000米、女800米)。二项均为达标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即为体能测试不合格。

5.体能测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以体能测试通知单为准。体能测试相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三门峡就业网查看。
(四)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体能测试合格人员,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末位成绩相同的,均进入面试。若未达到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3.面试的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三门峡就业网查看。
4.面试有缺考、作弊情形者不得进入体检。
(五)考生总成绩的计算
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考生总成绩将在三门峡就业网进行公示。
(六)体检
1.面试结束后,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2: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未达到1.2: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体检。体检所需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
2.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有不适合从事留置看护工作的其他情况,体检不合格;未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因考生自动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形成的空缺,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体能测试合格并参加面试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登陆三门峡就业网查看。
(七)考察
1.对体检合格人员,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照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若未达到1:1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入考察。
2.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实施,标准按照省、市关于留置看护队员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3.因考察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岗位,从报考同一岗位体检合格的人员中,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进行递补。
(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体检和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门峡就业网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