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公告
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是北京市生态环境局直属正处级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根据《北京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京人社专技发〔2010〕10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现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限于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不含定向、委培)的按时毕业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的普通高等学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及两年内离校未就业毕业生,所修课程全部合格、无补考记录;非北京常住户口毕业生须符合《北京市引进毕业生管理办法》相关条件要求;2022年8月1日至2023年7月31日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认证的、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且未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留学回国人员,可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社会人员应具备3年(含)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北京市常住户口且人事行政关系在京等条件;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等条件;硕士研究生30周岁以下(1993年5月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35周岁以下(1988年5月以后出生);社会人员40周岁以下(1983年5月以后出生);
(五)符合回避制度的有关规定,具备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6日18:00前。
2.报名方式:此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通过报名链接(网址: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274)注册登陆报名系统(推荐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登录)。应聘人员按要求上传有关报名附件后,签订网上报名承诺。所需电子版材料如下:
(1)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系统填写个人信息生成并下载《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023年面向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招聘报名表》,打印后在“本人签字”处手签并扫描;
(2)本人简历扫描件;
(3)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户口簿(卡)首页及本人页扫描件;
(4)学历、学位证书、英语四(六)级证书等岗位规定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自行准备的能够证明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