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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有关信息,诚信报考。要对照《岗位表》中的“报考资格条件”要求填写和提供材料,并对填报和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报名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填写信息错误,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凡不诚信报考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经招聘工作任一环节查实,均取消应聘资格或聘用资格。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务必真实准确,电话号码请不要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如因电话不通,造成的后果,一律由应聘者自己承担。
(三)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时间为:2023年6月5日9:00至2023年6月15日17:00,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初审。报考人员可在此期间登录网站,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请记住报名序号以便报名缴费确认和打印准考证)。
2、相关时间节点的确定。
(1)《岗位表》中相关岗位的年龄条件均按周年计算,从5月31日起算。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则报考人员应为1992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要求35周岁及以下,则应为1987年5月3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2)报考人员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一般应在2023年7月31日之前。2023年8月1日以后毕业的人员,一般不作为2023届毕业生报考,博士研究生除外。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应于资格复审时向招聘单位提供学位和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届时不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学历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人员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报考岗位有相关工作经历要求的报考人员,须提供岗位相关工作经历的有效证明(签订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工资发放证明其中的任意两项),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实训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相关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等工作经历不作为报考专业工作经历。
3、关于学历、学位。《岗位表》中的学历层次要求,依次为大专、大专及以上、本科、本科及以上,请注意相互区别与包含关系。如,某一岗位要求“本科”,仅限本科学历人员报考,具有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不能以本科学历报考;如要求“本科及以上”,具有本科、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学历的人员均可报考(例如,某报考人员同时具有经济学类专业的本科学历和社会学类专业的研究生学历,则可以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也可以报考要求社会学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但不能报考要求经济学类专业、研究生学历的岗位),以此类推。原则上,报考人员应当以本人最高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以本人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相关岗位的,招聘入职后不得以本人拥有学历高于报考要求的学历为由提出岗位聘用要求。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2023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较低学历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