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聘人员对体检结论有疑问要求复检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出复检。复检将在应聘者提出申请的7个工作日内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安排完成。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考察人员。
五、考察
由事业单位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对拟考察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明确告知被考察人员。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弃权等出现的岗位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确定后,在岫岩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生,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在职的报考人员在签订聘用合同时,应提供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相关证明。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初次就业签订3年以上聘用合同的,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如有特殊约定,甲乙双方将在聘用合同当中体现。
七、特岗全科医生其他相关规定
1.特岗全科医生聘期为5年,派遣至相应政府办乡镇卫生院工作。期间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经培训及考核后, 可注册为全科医生或在原有执业范围项加注全科医学。暂不能进行执业范围变更的,应先完成执业地点变更手续,暂按原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乡镇卫生院负责按程序办理执业医师注册手续或执业地点、范围变更手续等;
2.政府办乡镇卫生院的特岗全科医生,编制管理、聘用合同、执业注册、档案管理、日常管理、绩效考核等均由招聘的乡镇卫生院负责办理;
3.聘期内,对考核不合格者,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调整工作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八、其他
1、教育系统部分招聘岗位未确定聘用单位的采取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按照拟聘用人员高分优先的原则进行选岗。
2、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心人民医院西医临床(一)、岫岩满族自治县中医院中医临床(一)、中医临床(二),以上岗位通过考试的聘用人员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每人一次性给予10万元安家费,县政府免费提供一套65-70平方米的精装房(享有居住权并免交房租,不含物业费、取暖费、水电费等)。在医院工作满15年后仍在原单位工作的,将住房产权落户到其名下(房屋办理过户发生的相关税费由个人承担);15年内调转外地或辞职的,需将安家费以及住房一并原渠道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