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面试方式及分值
采取讲课的方式进行,分值为100分。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未能形成有效竞争的岗位考生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三)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
考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面试成绩、学历、职称高者优先。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考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将在面试结束后,在报名处张贴公布,并在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在重庆市长寿区人民政府网站首页“人事考试”栏公布。
六、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长寿区教委按规定组织实施。
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体检在指定的具有资质的县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进行。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遴选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二)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遴选单位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师德师风等。
考察参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坚持“凡进必审”“谁审查、谁负责”、考察留痕的原则,严格审查拟聘人员的人事档案、诚信记录、违法犯罪记录,审核拟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及其他有关材料是否属实,并注重采取实地考察、延伸考察、官方网站查询等方式进行查证。其中,学历、学位及信用情况应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chsi.com.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creditchina.gov.cn)等进行查证。凡查实拟聘人员条件不符合遴选资格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凡查实拟聘人员违背《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重庆市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重庆市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负面清单》的,考察不合格;凡查实拟聘人员有违背公序良俗情况的,考察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