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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北京海淀区面向社区工作者定向招聘事业编制人员125名公告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7-20 | 1276 次浏览 | 分享到:

每人限填报一个岗位,所填信息应真实、完整、准确,且全部报名信息一经提交不得修改。未报名的人员,不能进入之后的招聘环节。报名时需提供:

1.《报名表》纸质版一式2份;

2.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张(分别贴在两张报名表上);

3.能够证明具备招聘单位所需资格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发放准考证

2023年8月4日(周六)9:00-11:00报考人员到所报考街道(镇)领取准考证(用于参加考试及笔、面试成绩查询,请妥善保管),未领取准考证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笔试。

(三)笔试

笔试时间为8月5日(周六)9:00-10:30,统一组织,统一命题,时间及地点在准考证中载明。考试科目为《公共基本能力测验》,采用客观题的形式,考生须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此次笔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四)综合素质评价

实行全面考核和重点考核相结合,以任职期间工作业绩、重点任务表现、考核奖励以及任职年限为主要评价要素,对报考人员政治素质、工作实绩、群众基础等情况进行评价。

笔试结束7个工作日后,报考人员请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

根据笔试成绩与综合素质评价成绩之和进行排序,按照拟招聘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如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可按实际入围的人员确定面试人选。

(五)面试

面试统一组织,时间及地点由报考街道(镇)另行通知。

面试统一命题,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重点测评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和分析问题的能力,以及破解基层治理难题、化解基层矛盾、服务群众的能力。面试无指定培训机构和参考用书。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面试成绩分别按照20%、40%、40%的权重计入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照面试合格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考察人选。报考人员可于面试结束5个工作日内登录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通过准考证号查询本人综合成绩。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淘汰,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考察与体检均通过的拟聘用人员信息在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大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一经开始,如再出现招聘岗位人选空缺情况,不再递补。

(七)聘用及管理

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规定办理调入、聘用手续,统一纳入街道(镇)所属事业单位管理,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