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与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五年,试用期六个月。试用期组织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不合格的,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情形,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对因培训、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将从未聘用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补录。
(十)聘用及待遇
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四、有关事项
1.此次招聘的公告、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考察、公示等环节公告或名单在柴桑公安、职场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并保持手机电话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查贯穿考试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为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为本科学历报考。
4.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此次招聘相关事项及其他未尽事宜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负责解释。
五、监督、咨询电话
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调查处理。自接到反映后,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需调查处理的应在10天内派出调查组(须由二人以上组成),在15天内调查完毕并提出处理意见,情况复杂的不超过一个月。
咨询电话:15779271551
监督电话:0792-6818532(区公安局警务督察大队)
附件下载:files/attach/images/content/20230811/16917391674643.docx
九江市柴桑区公安局
江西江畅人力科技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