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面试规则。面试成绩按体操打分法计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评委的评分相加之和除以其余评委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评委的评分之和÷其余评委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面试成绩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当日面试结束后统一公布成绩。为确保引进质量,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为不合格,面试不合格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且不能参与递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日统一公布,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
(五)确定体检人选。根据选聘计划,分岗位按照考生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以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生。如果考生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少数民族,退役士兵,具有工作经历或工作经历较长者(以养老保险缴纳时间为准、精确到月),中共党员(如都为中共党员,按入党时间较早者优先)。如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由平泉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小组会议研究择优聘用。
(六)体检、考核。
1.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2.考核主要审核本人档案和相关证明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自律意识、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对考生本人有无违法违纪记录,有无政治历史问题等进行审查;并对其报考条件进行资格复核。
对体检、考核不合格以及主动放弃的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分岗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
(七)公示。根据面试、体检和考核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因各种原因取消拟聘人选聘用资格或拟聘人选放弃聘用的,按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核和公示。
(八)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对公示反映存在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已聘用人员必须在本单位服务五年以上,方可流动。
五、信息发布和有关说明
1. 平泉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所有与本次选聘工作有关的通知、公告):(http://www.pingqu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