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龄、户籍、工作时间、职称、任职(执业)资格等取得的计算截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报考人员须用第二代身份证注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五)缴费确认后,对报名人数未达到招聘指标5倍的岗位,将对报考者的相关报考资格进行复核。不按要求参加复核的,视作放弃考试。经复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取消报考资格。经复核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招聘指标3倍的岗位,将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招聘计划取消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因考生自身原因,无法正常联络或接到通知后逾期未改报的,视作放弃改报权。
(六)报考人员在资格初审、复审中提交的所有注册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或有意隐瞒本人真实情况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注册报名,或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以及其他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执行。
(七)按照《关于建立“三项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的通知》(甬人社发〔2015〕177号)规定,对有与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参加领导干部任职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或本单位公开招聘,领导干部(含事业单位负责人)应该逐级落实事前报备制度。
(八)我市人力社保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事业
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均将在余姚市人民政府网(http://www.yy.gov.cn,站群导航-市人社局-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发布,请随时关注。
本公告由余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各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详见附件。
人社局咨询电话:0574-62780258、62705700
监督电话:0574-89282369、89282363
上述电话请在工作时间联系(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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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一:2023年余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事业人员计划表.xlsx
附件二:2023年余姚市公安辅警人员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推荐审核表.doc
附件三:2023年余姚市大学生退役士兵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审核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