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有关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3.资格复审将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凡所填报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不符合岗位要求的报考条件,弄虚作假,因个人错填民族信息导致加分,隐瞒普通全日制教育在读大学生或研究生、现役军人信息的,一律取消考试资格,报名费、考务费不予退还。
4.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交纳面试考务费50元并领取《面试通知书》。
(四)面试
1.综合类岗位(含卫健系统非医疗岗位)面试工作由通辽市人事考试考务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卫健系统医疗岗位面试由科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实施。面试满分各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2.应聘人员凭《面试通知书》和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护照)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3.应聘非“兼通蒙古语言文字”的岗位,面试可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也可用蒙古语作答(应聘人员须在资格复审时向工作人员说明并在面试通知书上注明),但只能使用一种语言作答,不能混用,否则按零分处理。
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在面试环节前进行蒙古语言文字翻译水平加试,考生需现场将指定的国家通用语言材料翻译为蒙古语言,成绩合格进入面试环节,不合格按照该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只进行1次。通过语言加试后,应聘“兼通蒙古语言文字”岗位考生在面试环节时只能使用国家通用语言答题。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结构化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其所在考场(同试题、同考官组)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平均成绩(含平均成绩)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面向残疾人招聘的岗位须达到最低分数线60分(含60分)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60%+面试成绩×40%。
各岗位以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同一岗位招聘计划数内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以笔试总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笔试总成绩也相同的,另行面试并按成绩高低排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员。
6.面试计划在2023年11月1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具体通知在科尔沁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1.体检。体检工作在科尔沁区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科尔沁区卫生健康系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监督指导下,在指定的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