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体检
按招聘人数与拟录取人员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不分男女);体检不合格者,由下一名次递补,补齐为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个人承担。
(四)公示
考试成绩面向社会公布,公示期为五天。
(五)政审
对拟聘用人员及直系亲属进行政审,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体检、考察考核以及公示期间经举报查实的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依次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比照本县同类人员同等待遇。劳务派遣公司与拟招聘科局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协议,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为两年,由拟招聘科局单位集中统一管理,统筹安排工作。
六、其他
本次招聘工作由雄县人社局、财政局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具体负责,依法依规有序组织实施。
原文标题:雄县改发局等四部门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LN2bohV0P9Y3H33938d6b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