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公告将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公示,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另行通知。
八、考察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政审程序。考察政审工作在招聘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行,由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具体组织实施。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在考察政审中,经审定有《招聘简章》规定“以下人员不得报考”所列情况之一或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未能提交应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的,考察结论为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九、公示、聘用及待遇
(一)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政府网或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微信订阅号上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反映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反映问题查实并形成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二)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根据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因应聘人员自动放弃或体检、政审、公示结果不合格或放弃聘用等原因造成招聘岗位空缺的,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按规定取消聘用。
(三)待遇
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暨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执行,最终以签订合同为准。
十、工作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纪律监督。招聘工作要主动接受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此次招聘工作在公开、平等原则下进行,坚持按程序操作,实行回避制度,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三)在本次招聘工作各环节中,请考生务必保持电话畅通,并密切注意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笔试、面试等情况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四)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857-8321958
监督电话:0857-8309040(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机关纪委)
0857-8231959(毕节市七星关区卫健局人事股)
附件1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碧海院区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 毕节市七星关区人民医院碧海院区2023年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