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进入面试的人选,按照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面试环节人选的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
(3)若实际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事业单位招聘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同意,可进一步放宽开考比例。
(4)笔试成绩等事项公布
笔试成绩及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进行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现场资格审查。
现场资格审查在笔试后、面试前进行。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提供资格审查资料(详见附件8)按照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将在重庆市綦江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公告公示”栏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到场,按照通知的时间、地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合格者,参加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或经确认主动放弃面试的,其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是否递补及递补次数由綦江区人力社保局结合考生成绩等研究确定。若递补人选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应聘人员若属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加盖公章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附件9);不能按期提供《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书》或经核实处于最低服务期限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及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比例。
进入面试比例为3:1。若递补进行后,后续环节竞争比例仍达不到预定比例的,最低可按2:1竞争比例开展面试;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经綦江区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报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可进一步降低比例开考。
2.面试组织实施。
面试由綦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面试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详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发放的《应试人员面试须知》,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根据岗位特点,采取综合面试方式或专业技能测试与综合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专业技能测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综合面试分值100分,时间10分钟。面试环节中,专业技能测试采取试讲的方式,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专业授课能力、教学设计能力、专业实践能力等;综合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对报考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各岗位开展面试的具体方式详见本公告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