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招考 > 招考信息 > 2023年浙江处温州市教育局选调、选聘优秀教师和工作 2023年浙江处温州市教育局选调、选聘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20名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经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温州市教育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调、选聘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较好的工作能力,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身心健康。
(三)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符合《2023年温州市教育局公开选调、选聘优秀教师和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有关要求。
(五)不存在以下不得报考的情形:
1.受处分期间或者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列为教育领域从业禁止对象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与应聘岗位之间存在按规定应当回避的情形。
5.存在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实施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选调、选聘公告在温州教育人才网(https://rczp.wzer.net)、温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wenzhou.gov.cn)等媒体上公开发布,有关选调、选聘工作动态信息、通知公告等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布。
(二)网上报名
时间:2023年5月29—30日
报考人员登录温州教育人才网进行报名,并按要求填写信息,提交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荣誉证书、个人简历等报名所需材料。除温州市外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地市级名师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温州市内民办学校合同存续期间内的在岗人员,报名时还需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23年5月30—31日
用人单位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不通过的,可在5月31日前补充资料接受再审,逾期不再受理。请所有报考人员尽早完成网上报名,并密切关注审查结果。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的,要于6月1日下午5:00前以书面形式向市教育局提出,逾期不再受理。
(四)确定考核对象
通过资格审查的确定为考核对象,确定为考核对象的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即开考比例)一般不低于3:1,若不足上述比例的,由市教育局商市人力社保局确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或取消岗位计划。具体开考岗位在温州教育人才网公布。
(五)考核
考核分两轮进行,根据岗位不同设定不同的考核方式,岗位编号为01、16、17的第一、二轮考核方式分别为笔试和面试,岗位编号为02—08的考核方式分别为面试和综合答辩,岗位编号为09—15的考核方式分别为面试和模拟课堂教学,岗位编号为18、19的考核方式分别为笔试和模拟课堂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