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
5.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考;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公开招聘要求的人员,不得报考。
7.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8.存在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候选人“15种情形”(附件3)之一的不得报考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工作岗位;
9.报考阳泉市应急救援大队岗位人员,按照《矿山救护规程》要求,有下列疾病之一的不得报名:
(1)有传染性疾病的;
(2)色盲、近视(5.0以下)及耳聋的;
(3)脉搏不正常,呼吸系统、心血管系统有疾病的;
(4)强度神经衰弱,高血压、低血压、眩晕症的;
(5)尿内有异常成分的;
(6)经医生检查确认或经实际考核身体不适应救护工作的。
应聘者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已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招聘条件或岗位要求的辞退、现役、试(聘)用期、服务期、户籍、各类从业(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的截止时间,除岗位有明确要求外,均为公告发布之日。
四、招聘岗位及数量
本次共为市县两级207家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813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45个,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门岗位13个,大学毕业生到村(社区)岗位1个。各岗位具体条件见《阳泉市202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查、考试和资格复审、体检和考察、公示与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本次公开招聘信息通过下列网站发布: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人事考试”栏(http://rst.shanxi.gov.cn/rsks/)、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rsj.yq.gov.cn/)“人社考试专题”栏、各招聘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官网。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笔试工作委托阳泉市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具体事宜详见《阳泉市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工作公告》。
报名和资格审查阶段,报考阳泉日报社专业技术岗位1、2的考生需参加阳泉日报社组织的能力测评。能力测评主要测评报名考生的新闻基础知识、新闻写作能力。能力测评结束后,考生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15:1的比例确定笔试资格人选。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人数达不到15:1的,以实际人数确定笔试资格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