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心理素质测评
将在面试前后对报考者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
(三)政审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诚信记录和家庭成员、社会关系的现实表现情况以及是否存在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生须配合政审人员提供以下资料:
1.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户口簿复印件。
2.持我单位政审函到辖区派出所开具本人和家庭成员的政审证明。
3.工作单位、街道办(居委会、村委会)或党支部(党员)对考生本人现实表现情况证明。
4.征信证明。
六、公示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招聘单位和相关网站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招聘各环节未明确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同一职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排列,择优录取;如基本条件、笔试、面试成绩均相同的,由市公安局研究确定。体检、考察中出现不合格的或者放弃聘用的,或公示中发现问题不可聘用的,在对应聘用岗位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岗位存在空缺的,在符合岗位条件和要求的情况下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调剂。
七、聘用
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依法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依法解除劳动关系。
八、薪酬待遇
我局全体警务辅助人员实行层级晋升制度,层级与薪酬挂钩,从低到高分为七级到一级,根据警务辅助人员的工作年限、综合表现及考核情况实行逐级晋升。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内每月薪酬为标准薪酬的80%,试用期满后根据不同岗位、不同层级每月薪酬为3300-5000元不等(含单位和个人应缴扣的五险一金)。
九、其他事项
(一)应聘者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应聘者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隐瞒真实情况或提供虚假情况的,或在应聘期间弄虚作假,违反诚信原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劳动合同无效,并追究相关责任。
本公告由茂名市公安局政治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李警官 咨询电话:0668-2912936(工作时间)
附件:1.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xlsx
2.茂名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xls
茂名市公安局
2023年7月20日
原文标题:茂名市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原文链接:http://mmga.maoming.gov.cn/jwzx/gggs/content/post_11930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