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我区发展需要,维护社会稳定,推动丰南公安工作发展,满足公安局工作需要,经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拟招聘警务辅助人员100人,其中惠丰湖警务站40人,交通警察大队60人。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2.具有唐山市户籍(以报名首日户口所在地为准),配偶或父母为唐山市户籍的报名人员,视为具有唐山市户籍。
3.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的男性,即1987年7月26日至2005年7月25日期间出生。
4.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
5.净身高170cm以上,体重不高于标准体重(身高-110)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15%。
6.全身不得有反动、黄色、暴力图案和符号纹身,身体显著部位不得有纹身。
7.具有履行职责的身心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纪违规曾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道德败坏,有吸毒等不良行为的;
7.有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癫痫病史、心脑血管病等不适宜参加警务工作情形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招聘程序
招聘分报名与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政审与体检、公示与聘用五个环节。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2023年7月26日至28日,每天上午9:00—11:00,下午3:00—5:00。
2.报名地点
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正苑大街11号)408房间。
3.报名与资格审查提供的证件
(1)身份证:报考本人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
(2)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报名人员非唐山市户籍,配偶为唐山市户籍的,需提供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报名人员非唐山市户籍,父母为唐山市户籍的,需提供父母的户口本及所属地派出所出具的关系证明。
(3)学历证明:国家承认学历的最高学历毕业证,高等教育学历提供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退出现役证:退役军人报名的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退出现役证》。
(5)报名人员提前下载打印填写《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1)。
资格审查通过后,提交以上证件复印件及《唐山市丰南区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复印件交后不退,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3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