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网上报名完成后,报名系统将自动生成《考生报名表》。《考生报名表》作为笔试后资格审查的依据,由考生自行下载打印,并签名确认。
网上报名期间,定期公布各职位报考人数信息。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准考证打印时间:2023年9月4日9:00至9月6日17:00。在此期间,报考人员登陆湖南人事考试报名服务平台自行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五)准考证打印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牢记打印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
2.考生不得采取手机、电脑截图保存后打印准考证;
3.考生不得采取保存打印准考证页面链接进行准考证打印,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将无法进行准考证打印;
4.请考生打印准考证时,至少打印两份以上,在规定打印准考证时间截止后不再开放打印准考证通道,未打印准考证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笔试,将不安排考场、座位。
5.请各位考生合理安排时间,理性参考。
五、考试
(一)开考比例
开考比例原则为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报考合格人数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定,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岗位被取消的,该岗位报考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
(二)考试时间及地点
1.笔试时间:2023年9月16日(详见准考证)。
2.笔试地点:吉首市城区(详见准考证)。
3.笔试内容:管理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专业技术岗位笔试考《公共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两科,每科100分,按《公共基础知识》占40%,《专业知识》占60%的比例合成笔试综合成绩。《专业知识》试卷卷名详见《2023年吉首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专业试卷归类表》(附件4)。
笔试两科均需参考方可计算为有效笔试综合成绩。凡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报考人员笔试综合成绩须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下一程序。
4.笔试纪律要求。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携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五年内限制报考。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规违纪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终身限制报考。按照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规定,对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行为,处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在考试中组织作弊的、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试试题或答案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