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次招聘人员为劳务派遣性质,与富皋万泰集团子公司如皋中皋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实施人员规范管理,严格考核,并报市人社局事管科确认备案。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在公示结束后一个月内办结聘用手续。在规定时间未办结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拟聘用人员已与有关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2.待遇和保障参照《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严肃财经纪律健全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办法)的通知》(皋办〔2015〕61号)中“如皋市市、镇(区、街道)机关及事业单位使用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及《市委办公室 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机关事业单位劳动合同制人员管理的通知》(皋办〔2017〕12号)规定执行。
八、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7650716。
九、实施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市人社局会同市文体广电和旅游局、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报考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监督、举报电话:0513-87658033。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