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笔试
1.时间:另行通知;
2.地点:另行通知;
3.内容:统计基础知识、综合分析能力及文字表达能力,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1.面试主要对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实际工作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举止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满分为100分。
2.应聘者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参加面试,通过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面试顺序。
3.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五)体检
按笔试、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1:1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
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考生自理。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笔试、面试、体检、择优确定拟招聘人选,聘用名单在清城区统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即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
本次招聘属编外专项工作聘员,聘期十二个月,与用人单位一次性签订十二个月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自动解除。工资标准为42000元/年(含社保个人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相关人员经录用后,工作地点在清城区统计局,主要工作内容为从事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以及统计局交办的相关工作任务。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具体事宜,由清城区统计局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联系电话:0763-3939115。
清远市清城区统计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