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提交教师资格证书电子照片;
⑵取得有效期内“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提交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网上查询截图;
⑶普通中小学、幼儿园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有高校出具的师范教育类专业证明的电子照片;
6.非应届毕业生有工作单位的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电子照片;
7.留学生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证书电子照片。
如有资格复审不合格者,根据该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确定考察及体检人选
通过资格复审者,确定为进入考察及体检人选。考察和体检由区教委统一组织安排。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个人人事档案等,档案需符合《干部档案工作条例》要求。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等规定执行。考察和体检均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如有应聘人员主动放弃、体检和考察不合格的情况,根据该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进行递补。
(五)拟聘人员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房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bjfsh.gov.cn/zwgk/gkzk/)和房山区人事考试中心网站(http://www.fsrsks.com/)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将不再顺延递补。
公示期满后,对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任手续,如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应聘人员无故未办理相关手续,视为本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需要说明的情况
1.被聘用人员,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的相关规定,享受正式教师的待遇。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半年(应届毕业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3.北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3年。非京生源最低聘用年限为6年。如在聘任期内未经学校同意擅自离岗的将按照聘用合同内容追究相关责任。
(七)注意事项: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⑴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被认定为失信人员;
⑵提供虚假信息、伪造相关材料的;
⑶非京生源毕业生进京审批落户手续不合格的;
⑷体检或考察不符合要求的;
⑸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⑹未在规定时间签订三方协议或未按时报到的;
⑺上岗前不能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的;
⑻拟聘人员公示结果有异议影响聘用的;
⑼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
⑽导致影响聘用的其他情形。
2.应聘人员务必在钉钉考核确认中正确填写联系电话,并确保通讯畅通,因联系不畅或其他原因导致不能正常参加考试,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应聘人员应自行及时上网查阅各项公告公示事宜,因考生原因未能参加下一步招聘程序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