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报考岗位规定工作经历的(不含在校实习的经历),均以2023年8月18日为截止日期。
岗位要求的专业一律参照教育部颁布的高校专业目录执行。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由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抽调教育、人社和有关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负责,资格审查要客观、公正、及时。由接受报名的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交验的证件进行初步审查,确定其资格。符合报考资格人员经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后,在夏县人民政府网上进行公示,且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过程。公示无异议者发放准考证。
3.缴费
按照晋发改价格发〔2016〕467号精神,向参加考试人员收取考试费100元/人,缴费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日18:00时,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对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试费政策。对于符合考试费减免的报考人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逾期视为放弃考试费减免资格。
4.报名注意事项
此次公开招聘考试,各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考生可进行岗位改报,改报时间:2023年9月3日9:00—12:00。考生报考岗位被取消,未改报其他岗位或改报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费将如数退还。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因不达开考比例所核减的空缺岗位,调整到非“退役军人专项岗位”、“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同类岗位招聘计划中(17岗调整到16岗、19岗调整到18岗)。报考该岗位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指定的同类岗位中参加考试,并在夏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
5.领取笔试准考证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报名序号到原报名处领取笔试准考证(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三)考试
考试在县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领导组的领导下,由县教育局组织实施,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笔试和面试成绩满分均为10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成绩的60%、面试成绩的40%和综合成绩的计分均采取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综合成绩出现并列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按加试笔试成绩排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