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报名须上传以下材料(要求以jpg图片格式上传,图片大小不超2MB):
(1)《临高县“聚四方之才 共建自贸港”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请下载完整填写并由本人签名贴照片后,上传图片);
(2)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3)户口簿(本人页);
(4)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或社会保障卡(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5)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材料《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附有效期内(请标明有效期的时间段)的二维码标识);
(6)其他市县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提交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报考四项目定向岗位的要提供省级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证书,服务期已满考核合格但还未下发证书的要提供相应省级证明材料(我县自招“大学生村官”提供县委组织部期满考核合格证明即可报考);
(8)报考随军家属定向岗位的,需提供部队同意的《军队干部申请家属随军报名表》或其他随军证明材料;
(9)报考归侨或侨眷岗位的,需提供经有关部门盖章同意的归侨或侨眷身份证明材料;
(10)诚信承诺书(附件4);
(11)未被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承诺书(附件5);
(12)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专业以《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专业参考目录》为准。
6.资格初审:由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人社局)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确定入围笔试人员名单并在临高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布,同时公布笔试时间和地点。
7.报名注意事项:本次报名实行诚信报考制度,应聘人员报名登记表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如有不符合事实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或不予聘用。如聘用后经查实弄虚作假的,立即取消聘用资格和办理相关解聘手续,报名材料不退还。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招聘考试至聘任试用期间,如有举报与招聘条件资格不符、弄虚作假或违反回避制度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审查确定,一律取消聘任资格。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3年9月19日12:00前及时登录网络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核通过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核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系统将于2023年9月19日17:00准时关闭,2023年9月19日12:00后不再接受新用户报名
1.笔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