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打印准考证。考生应于2023年11月10日9:00至11月12日10: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并按要求参加笔试。报名成功但弃考者报名费不予退回。
建议考生于11月10日17:00前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准考证信息,并下载(网页打印方式)准考证PDF电子文件。如遇准考证信息显示不全或错漏的,请联系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791-86128037。
(二)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笔试于2023年11月12日9:30—11:30在南昌市进行,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满分为100分,时间为120分钟。
3.笔试内容。笔试内容分为综合理论知识和基础业务知识两部分,综合理论知识考试范围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习近平同志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基础业务知识范围为公安基础知识。
4.公布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名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入闱体能测评人员。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比例不足时,笔试成绩有效者均进入体能测评环节。
(三)体能测评
1.入闱体能测评的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能测评,未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自动放弃。
2.勤务辅警体能测评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10米×4往返跑、纵跳摸高。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项目“三过二”的模式自主选择,两项合格的视为通过体能测评。体能测评采取达标制,标准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附件3)执行。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体能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
4.因体能测评不合格、考生个人原因不能正常参加测评及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产生的缺额,不予递补。
(四)现场资格审查
1.在体能测评现场进行资格审查。未按要求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准考证、报名登记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