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决定开展始兴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暨“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始兴县202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12名(其中综合类55名,教育类46名,卫生类11名);“青年人才”公开招聘35名(其中教育类15名,医疗类19名,宣传类1名),共14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sx.gov.cn/)
二、招考对象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学专科毕业以上人员。其中,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境内就读的中外合作办学2023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者须于2023年11月6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育教学类岗位报名者需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者需在报名前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
(二)“青年人才”公开招聘对象
具有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7年11月6日至2005年11月6日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认定的境外学历)放宽至45周岁(即1977年11月6日以后出生)。
其中,在国(境)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人员,需在报名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教学类岗位报名者需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段对应学科教师资格证。医疗卫生类岗位报名者需具备招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应届生不作要求)。
三、薪酬待遇
(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二)“青年人才”公开招聘
1.纳入始兴县事业单位编制管理,享受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2.根据《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对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经市级认定为青年人才的,给予相应的优惠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