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审过程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自动放弃。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在资格审核结束之日前补全的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在网报系统中上传虚假报名资料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
因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资格审核不合格的,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从报考相同岗位且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资格审核对象;其他情形有递补空缺的,由聘用单位或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决定是否递补;无法联系或逾期未能提交资格审核材料的,视为放弃递补资格。
(四)面试
1.面试对象。在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中,根据考生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于笔试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统一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2.面试时间地点。面试考生须凭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参加面试。面试通知通过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gdsx.gov.cn/)发布,不再另行通知面试事宜。
面试100分为满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五)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则另行组织面试。考试总成绩(体检对象名单)统一在始兴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http://www.gdsx.gov.cn/)公布。
七、体检与考察
按招聘岗位,根据考试总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考察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和《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文)实施。
八、公示与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统一在始兴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gdsx.gov.cn/)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九、递补
因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拟聘人员放弃聘用,或拟聘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可根据工作需要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递补,递补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工作一般于招聘单位首批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完成,最迟不超过本次招聘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