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以后两位数。
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的考生,报考附件2岗位,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进行招聘。
(一)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考试的方式进行,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内容为职业能力测验、公共基础知识等相关内容。
(二)面试资格确认
面试前将对拟进入面试环节的考生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以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为准。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资格确认人员,末位考生笔试成绩相同时,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确认人员。其中缺考、作弊或笔试成绩为零分的,不得进行面试资格确认。面试资格确认人员需提供如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1.本人有效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毕业证、学位证;
4.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自行下载),留学回国人员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
5.在职考生还应提供单位、主管部门和人事档案存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6.《鹤壁市淇滨区2023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人才驿站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缺少上述材料或材料不实的,取消面试资格。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因自动放弃或资格审核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电话通知递补考生,不再另发公告)。通过面试资格确认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员,并发放《面试通知书》。
本次招聘资格审核、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考生报名和参加面试资格确认时提交的信息和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虚假材料或隐瞒个人相关信息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三)面试
1.面试考官选派采用外聘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因实际参加面试的考生人数形不成竞争的(即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拟聘用人数比例未达到1:1的),组织现有考生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含70分)以上,方可进入体检。
3.考生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面试通知书》进入考场。
七、体检和考察
(一)体检和考察人员确定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拟聘用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如同一个岗位总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参加体检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