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公示和聘用
1.根据考试、体检、政审结果,从高分到低分按拟聘用人数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新乡公安网(https://gaj.xinxiang.gov.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者,由公安机关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
2.总成绩并列时,笔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3.考生被聘用后最低服务年限为一年(含试用期)。在最低服务年限内,聘用人员不得以个人原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考入普通高等院校,被录用为公务员、事业编制人员,依法服兵役情形除外)。
五、工资福利待遇
新乡市公安局留置看护队员工资福利待遇按照现行新乡市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县(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及留置看护队员工资待遇根据当地经济,参照新乡市辅警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执行。警务辅助人员试用期为六个月,期间执行试用期工资标准。
六、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凡在规定时间内,未按照有关通知要求参加报名、笔试、体能测试资格确认、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审、培训、报到等环节的,均视为自动放弃资格。招聘实行诚信原则,即考生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招聘纪律的,一律取消资格。本次招聘工作接受新闻媒体及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
七、其他
1.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不具备相应职位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所有环节的相关事宜、注意事项,以及通知、公告在新乡人事人才网(http://www.xxrsrc.cn)、新乡公安网(https://gaj.xinxiang.gov.cn)予以公布。因不及时关注相关网络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如有岗位政策方面问题咨询,可在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拨打政策咨询电话:0373-5030514/0373-5030544,非工作时间请勿拨打咨询电话。
提交网上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3-2054494(照片上传、网上缴费、打印准考证等网上技术问题请拨打该电话,非网上报名技术问题请勿拨打,工作时间周一到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00。)
监督电话:0373-5030550
附件:2023年新乡市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