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为市县两级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71名留置看护队员及138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71名,警务辅助人员138名:
(一)新乡市公安局招聘留置看护队员138名,其中男性138名;
(二)卫辉市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8名,其中男性28名;
(三)新乡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60名,其中男性60名;招聘留置看护队员33名,其中男性33名;
(四)获嘉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名,其中男性50名。
招聘职位及有关要求详见附件1。
二、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聘、自愿报名、考试选拔、统一安排的方式进行,在考试、体测、体检、政审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招聘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者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3.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4.具有河南省户籍;
5.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16日含至2005年5月16日期间出生),特殊技能的可放宽至40岁;
6.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退役军人或具有特殊技能的人员学历放宽至高中(中专)。
7.具备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8.满足岗位需要及报考资格条件的其他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在高等教育期间被开除学籍、被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辞退的;
2.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育、收容教养或者有吸毒史的;
5.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8.本人或家庭成员曾受刑事处罚、有吸毒、嫖娼、赌博、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等前科劣迹的;
9.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10.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办法:采取考生个人网上提交报名信息、上传照片、缴费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前请考生仔细阅读报名条件及岗位要求,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岗位报名错误者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