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人数269报名时间2023年8月7日9:00——8月11日17:00 为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国家及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大同市平城区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招聘条件和岗位所需具体要求的高校毕业生(不含2023年毕业的委培生、定向生)、职业院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含退出消防员)、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平城区在职村(社区)干部。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条件。 (五)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即1987年6月30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和平城区现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即1982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七)报考教师岗位的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学科学段与招聘岗位学科学段一致,持有相应高段...
招考人数 200 报名时间 2023.08.03 09:00-2023.08.10 17:3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应聘条件 详见公告要求 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选优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提升雄安新区新建片区社区治理水平,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及人数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200名,详见《雄安新区2023年度公开招聘专职社区工作者岗位表》。二、报名条件(一)基本要求1.政治素质好,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2.服务意识强,热爱社区工作,善于做群众工作。3.治理水平高,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社区建设、基层治理等相关专业知识。4.工作作风正,处事公道,严于律己,遵纪守法。5.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其中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现任社区副职或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2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6.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现任社区副职或在社区工作满3年的,学历可放宽至大...
招考人数 1 报名时间 2023.07.27-2023.08.16 东莞市投资服务中心是东莞市投资促进局下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新一轮“十百千万百万”人才工程行动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有关规定,公开招聘博士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条件(一)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5.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6.具备招聘岗位所需条件(见附件1)及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1.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3.被开除公职的;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二、薪酬待遇按照国家、省政策规定的事业单位人员薪酬标准提供待遇,并且可以享受我市博士相关补助津贴,最高100万元。三、招聘程序(一)报名1.报名方法采用电子邮箱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7月27日至8月16日。下载和填写《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附上个人...
招考人数 69 报名时间 2023.08.10 09:00-2023.08.12 17:00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报名条件 详见原文 为加强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的通知》(黔人发〔2006〕4号)、《关于印发〈贵州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操作办法(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发〔2013〕10号)和《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等文件规定,我市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69人。为确保招聘工作规范有序,制定《六盘水市直事业单位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一、招聘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程序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报考条件、公开考试程序、公开考试结果“三公开”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公告、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进行。二...
招考人数 69 报名时间 2023.06.09 09:00-2023.12.30 17:00(具体报名流程详见原文) 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 应聘条件 详见公告要求 瑞人社〔2023〕38号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素质结构,根据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精神,经研究,决定2023年瑞安市面向高层次人才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二)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资历以及专业条件;(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四)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无取得外国国籍或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长期居留许可等情况,硕士研究生应具有温州市户籍(以2023年6月8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或籍贯,博士研究生放宽至全国户籍;(五)硕士研究生年龄要求为198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