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边境管理专职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专职辅警身份及所从事工作范围
边境管理专职辅警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从事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辅助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报名时间
本次招聘岗位为清水河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边境管理专职辅警,聘用人员将分配至镇康、耿马、沧源边境辖区,主要从事边境地区治安巡逻管控等辅助性工作。共计招聘专职男辅警120名、女辅警8名,招满即止。
报名时间:2023年5月15日至6月2日(上午8:30—12:20,下午14:30—17:30),报名时间19天,根据报名情况适当调整。
三、薪酬待遇及管理方式
聘用人员薪金待遇4327元/月(含工资和社会保险支付部分),统一配发制式服装,配备必要的执勤执法警用装备。工作期间,聘用人员采取集中模式管理。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应聘专职辅警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特殊专业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
3.具有初中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口吃、色盲、无明显纹身和生理缺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5.自愿从事专职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担当作为、吃苦耐劳的精神;
6.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品行端正、作风正派、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7.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国家及警务秘密;
8.面向全国招聘,户籍不限;
9.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聘用条件
1.优先聘用烈士、因公牺牲军人、因公牺牲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及子女;
2.在职民警配偶;
3.退役军人;
4.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
5.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6.懂当地通用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毗邻国家语言文字;
7.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技能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予聘用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员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直系亲属、配偶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直系血亲、配偶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危害国家安全罪的;
3.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4.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5.因犯错误正在接受审查或受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