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办理聘用手续
经人社部门审核备案后下发聘用文件,招聘单位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按总成绩排名递补人员,按上述程序重新办理相关事宜和手续。
新聘用人员在我市最低服务年限不得少于3-5年(含1年试用期,具体详见《岗位表》中各招聘岗位“报考资格条件-其他要求”),服务期起始时间从与聘用单位签订第一份聘用合同时间起计算。
七、其他事宜
1.违纪行为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考务须知
请考生密切关注宜城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的考试公告和相关通知,切勿错过考试时间。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各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附件2)
3.网上报名中遇到技术问题请咨询:0710—4217121。
附件下载:
1.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2.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表
3.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操作步骤
4.2023年度宜城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享受优惠政策审核表
5.“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大学生村官”加分登记承诺书
宜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