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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石屏县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招聘21名公告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5-23 | 1426 次浏览 | 分享到:

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改善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有关规定,报经中共红河州委组织部、中共红河州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红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2023年石屏县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2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具体招聘岗位和条件详见《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招聘的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符合公开招聘岗位规定的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5月及以后出生);35周岁以下(1987年5月及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2年5月及以后出生)。

(二)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形

1.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其影响期或处分期限未满的;

4.正在接受纪律审查或监察调查的人员;

5.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6.因违纪被所在单位取消录用(招聘)资格、开除、辞退、解除聘用合同未满5年的人员;

7.在以往机关事业单位招录(招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严重违反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吸毒人员;

10.聘用后即与相关人员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11.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23年5月31日0:00至6月15日24:00止。到报名截止日期未完成以上报名步骤和提供相应材料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2.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所需的相关材料扫描成PDF或JPG格式,发送至:spxrlzyb@163.com邮箱。邮件标题固定格式为:“岗位代码+姓名”。报名联系电话:0873—4855097(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