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报名要求:每人限报1个岗位,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如实填写《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2),扫描版;
(2)《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名册》(附件3),电子版;
(3)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所报考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证书扫描件,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学校证明并扫描上传(证明上需有姓名、身份证号、入学时间、毕业时间、所学专业、学历、学位等考生基本情况的内容,并盖有学校或学生处公章);
(4)国(境)外毕业生还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载明专业或专业领域或专业方向;
(5)与报名资格条件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
5.报名材料资格审查: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条件对报名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的在“红河人才网”(www.hhzrc.cn)进行公示,不再电话告知。考生对所提交的材料和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以上材料在资格复审时须本人持原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审验,同时提交复印件各一份。现场资格复审时未能提供岗位要求的证书证件和相关材料、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以及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和公告有关规定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招聘工作主管部门有权取消该报考人员参加后续招聘程序的资格。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三)组织考试
1.考试方式:面试工作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牵头,各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采取免笔试需面试的方式,现场资格复审通过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的方式、时间、地点及其他事宜在红河人才网上另行公告。因考生个人原因未及时查看公告,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按考官的评分求出平均分即为该考生面试成绩,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进行计算。如以上出现成绩并列时,需进行加试,以加试后的成绩确定排名先后。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参与后续招聘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