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资格复审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六)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照《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附件4),如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指导目录里或不在报考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类别中时,但与岗位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类同的应聘人员,可主动联系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确认报名资格,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根据应聘人员所学课程与所要求的学科专业的相似情况进行资格审核。
(七)凡人社部门、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以公告、电话、通知等形式通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及其他事项时,不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者均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责任自负。
七、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八、本公告由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人才办,0873—4855170
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0873—4855097
附件:
1: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xls
2: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名表.docx
3:石屏县2023年事业单位急需紧缺人才公开招聘报考人员信息名册.xlsx
4:2023年红河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doc
中共石屏县委组织部石屏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