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受过刑事处罚、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被开除党籍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4、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7、按规定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8、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9、已在禹城市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备案制人员),一律不得应聘;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3年8月22日9:00—8月24日16:00
查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00—8月25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uchengshi.gov.cn/)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上传提交的资料包括: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学历学位证书和岗位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3、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规定时间内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4、在职人员报名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报名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间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资格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得再更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报名时间截止后,未通过审核考生将不能修改和提交个人信息,请报名人员尽早完成报名,并及时查看个人报名系统审核状态,避免因各种原因错过报名时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报名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报名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所载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应聘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