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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13人】
来源: | 作者:公考小逐 | 发布时间: 2023-09-08 | 965 次浏览 | 分享到:

为满足永嘉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优化人员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和《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永委办发〔2007〕79号)精神,经研究决定,永嘉县65家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工作人员(其中面向部队退役大学生士兵招聘3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招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年龄、身体条件;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以及资历等其他条件;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生,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读研究生,现役军人;

  2.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等规定不得确定为拟录用人选情形之一的人员;

  3.被依法认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人员。

  二、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

  (一)招聘单位、具体岗位及要求详见《2023年永嘉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2023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2)、《2023年永嘉县事业单位面向村社正职干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3)。

  (二)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考专业由用人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参考高校专业设置目录审查认定,大学本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教育部关于公布2019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结果的通知》(教高函〔2020〕2号);大学专科专业参考《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教职成〔2015〕10号)、《教育部关于印发<职业教育专业目录(2021年)>的通知》;研究生专业参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2008更新版)。与职位要求的专业相近、相似的,由报考人员提供相应的学习课程等佐证资料,证明确实“相近、相似”的,招聘单位本着“宜宽不宜窄、有利于人才选拔”的原则进行专业条件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