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引进所涉及的工作年限、处罚期限以及户籍、现役、辞退、服务期等有关资格条件的时间计算,均以2023年11月10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
二、引进程序
(一)网络报名
报考人员请于2023年11月10日8:30—12月20日17:30期间,登录贺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网上报名系统”(以下简称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提交《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和考试使用的个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的情况下,如所学专业核心课程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核心课程80%以上相同的,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可认为符合报考条件。此类考生需在报名时提交《专业核心课程相似说明承诺书》(附件2),并于资格复审时提交所在毕业院校出具的《核心课程证明》原件(附件3),如确因地理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核心课程证明》原件的,应提前与资格审查单位沟通,经资格审查单位同意的,可延缓至考核时提供。考核时未能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20日前向引进单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进行审核,逾期未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报名表和证明材料是资格审查、考核聘用的重要依据,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并按时提供。不按要求填报、提供或填写虚假信息所导致的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此次报名不需缴纳考试费用。
(二)报名资格审查
各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根据公告规定的资格条件,于2023年11月10日8:30—12月22日17:30期间,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应在考生《报名表》提交次日起2日内在报名系统反馈资格审查结果。对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审查机关不得拒绝报考;不同意报考的,应说明原因。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表》2日后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看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报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改报其他职位。已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不得再改报其他职位。
(三)开考比例
计划引进人数与报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规定开考比例的,原则上核减引进计划至1:3招聘比例。确因工作需要开考的,经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开考。无人报考或未获核准开考的岗位,将取消引进计划或减少引进人数,有关信息在贺州先锋党建网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