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州市2023—2024年度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公告-贺州党建
为进一步满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人才需求,推动“人才强贺”战略深入实施,高水平建设广西东融先行示范区,经研究,2023—2024年度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附件:1.贺州市2023—2024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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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进岗位及条件
(一)引进岗位
本次计划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173名(详见附件1)。
(二)引进范围
1.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含教育部认证的留学人员)。
2.部分急需紧缺专业引进岗位可放宽为2023年软科中国大学排名前400名高校及与贺州市人民政府签订市校合作协议的高校毕业的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人员。本科学历层次的考生需为2024年度应届高校毕业生(含2022、2023届离校未就业的毕业生)。
“双一流”大学毕业生、拥有行业内最高等级的国家注册类执业资格、有相关行业3年以上工作经验,拥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工作经历,或在省级科研院所、知名高校从事科研工作,可适当放宽条件。
(三)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97年11月10日至2005年11月10日期间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30周岁以下(199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研究生或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2年11月10日以后出生);
4.最高学历在校学习成绩达到百分制平均成绩80分以上或GPA为3.0以上,且无补考或重修的科目;
5.属本公告引进范围人员,且符合引进岗位所需的具体条件及资格要求。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贺州市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4.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5.法律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