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是重要档案材料不全、个人经历不明、历史状况不清,无法进行有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考核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聘用资格的,由引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提出并经此次引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可实施递补。如递补则在报考同一岗位且符合成绩要求的其他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九)公示
经面试、体检、考核等程序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的,在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或贺州先锋党建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十)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参照我市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对公示有异议,经核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问题难以核实的暂缓审批,待核实清楚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对拟聘用人员公示后,如拟聘用人员自愿放弃聘用资格或公示不合格的,不再递补聘用人选。
引进人才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规定执行,安居补贴、生活补贴按我市引进人才有关待遇执行。
三、其他事宜
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监督。
(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公告,请应聘人员密切关注贺州先锋党建网(http://www.hzdjw.gov.cn/)。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复审、面试以及体检、考核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二)本次引进人才工作中如发生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处理。
(三)本公告由贺州市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特别提示: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辅导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主办方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咨询电话:
贺州市委人才办 0774-5124657,0774-5123955
贺州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0774-5136583
监督电话:
贺州市纪委监委驻市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0774-5128872
附件:1.贺州市2023—2024年度高层次、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需求计划表(点击下载)
附件: 2.贺州市“市校合作”高校一览表(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