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上述人员中已公开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再享受此优惠政策。
3.同时符合上述加分条件的,不累计加分。
五、资格审查
(一)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1:3确定资格复审人选,对所报岗位放宽至1:2比例开考的考生,直接进入资格复审;如遇最后一名笔试分数相同时,一并列为资格复审对象。
(二)资格审查的内容
重点审查考生填报或提供身份的真伪、经历、学历、学位、户籍,及其他个人信息,是否与所报岗位的条件要求一致,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资料包括:考生网上打印的报名表;二代身份证;考生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交单位缴纳社保证明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真实的劳动合同(工作经历时间截止2023年4月30日);附件3《十堰市郧阳区2023年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及佐证材料。
笔试成绩公布后一周左右,资格复审公告在十堰市郧阳区人民政府网(http://yunyang.shiyan.gov.cn)发布。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取消面试资格或考生自愿放弃资格,以及资格复审不合格,出现面试人选缺额的,按该岗位考生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次数不超过2次。
(三)面试人选的确定
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缴纳面试费50元。进入面试者在面试公告发布前有放弃的,经资格复审后依次递补面试人员;面试公告发布后放弃的,不再递补,面试照常进行。对只有一人参加面试的,划定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面试组织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详见面试公告,面试结束后,5日内公示成绩。
(二)面试分值
面试分值为100分。
(三)面试
1.A161、A162(新媒体采编、播音主持)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放宽到1:5的比例进入面试。面试采用实际操作,重点测试考生的相应岗位专业技术和能力素质。
2.报考岗位代码A154(消防救援大队)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单位实际工作的特殊需要,增加业务技能考核,重点测试考生消防专业技能与相适应的体能素质。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重点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七、综合成绩计算
1.A075-A121、A161、A162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60%)
2.报考A154岗位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40%]+(面试成绩×30%)+(体能素质×30%)
3.报考除(A075-A121、A154、A161、A162)岗位以外的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