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承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承人社〔2011〕8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事业单位岗位空缺情况,经双桥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方式 采取统一公开招聘方式进行。 三、招聘岗位及数量 为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45人。具体招聘岗位、人数、条件等详情见《2023年双桥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及对象 1.限承德市及所属县(市)区户籍; 有户籍限制的必须在本招聘《公告》发布之日前具有规定区域内户口且户口仍在规定区域内(含因外地上学外迁户口至今仍未迁回,须由当地原迁出派出所出具户籍迁出证明)。配偶或父母户籍为规定区域内户籍的的考生不受该规定区域户籍限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考生不受户籍限制。 此次招聘岗位专业参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现将南昌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专场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事业单位招聘计划共58人,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南昌市2023年度部分事业单位专场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 招聘对象为符合条件的2023年8月31日及以前毕业的,且同时取得岗位所需毕业(学位)证书的应(历)届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 (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