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嘉峪关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政办发〔2019〕88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公开招聘辅警48名,其中男性43名,女性5名。
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服从分配。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二)资格条件
1.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年龄和其他资格条件,具体详见《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简表》。
2.岗位中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的,为1993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的,为1988年7月1日及以后出生。
3. 2023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3年7月31日前(或按相关规定)取得毕业证书。
4.双眼矫正视力达到4.8以上,男性净身高不低于1.70米,女性净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脸部或身体裸露部位无明显疤痕、胎记、纹身等特殊印记,无残疾,无口吃,无色盲,无严重传染性疾病和高血压、糖尿病、心脏病等慢性病;无肢体功能性障碍和其他生理缺陷,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本人曾受过刑事处罚(含免于追究刑事责任)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本人曾被公安机关隔离戒毒或因“黄、赌、毒”违法行为被治安处罚的。
3.本人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4.本人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从事其他工作期间因违法违纪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其他聘用单位开除、辞退、解聘的。
5.本人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6.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的。
7.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辅警岗位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考信息查询
应聘人员于2023年6月14日起通过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yg.gov.cn/rsj/)阅读《嘉峪关市2023年公开招聘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并查阅岗位简表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