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企业引进人才待遇
企业相关待遇由企业负责解释。企业引进人才除享受企业正常待遇外,可享受我市入住人才公寓、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培育支持奖励、随迁家属就业和子女入学等相关待遇,同时,对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享受《关于实施“才聚荆楚·智汇松滋”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松政办发〔2022〕6号)文件的扶持政策和措施。
五、其他事项
1.考生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避免错失聘用机会。
2.面试入围的考生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内放弃或对进入体检、考核、聘用环节无故恶意放弃的人员,将纳入个人诚信档案,同时不得报考松滋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开招聘。自动放弃的考生需要在面试开考前5天以上向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3.本次人才引进工作笔试、面试均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任何假借本次考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避免被误导干扰,切勿上当受骗。
4.本次人才引进工作未尽事宜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16-6227005,手机号17607101048。
中共松滋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9月6日
文章来源:http://zwgk.hbsz.gov.cn/31396/202309/t20230906/39011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