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本招聘工作方案由东方市2023年夏季招才引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结合职责范围负责解释。
六、特别提示
(一)2021年、2022年未缴纳社保的毕业生属于择业期内毕业生,视为应届毕业生。若拟进入体检阶段的应聘人员为2023年应届毕业生,体检等后续工作可以延期至2023年8月31日后进行,在此时间前须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并提交招聘领导小组,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并提交有关证书的,视为报考者自动放弃,责任自负。
(二)若要放弃聘用资格,须于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前向人社部门提出,并递交放弃声明。
(三)此次招考专业分类原则上统一按《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划定。该目录未列入的专业,按专业门类、名称及课程设置呈报招聘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附件1:东方市2023年夏季招才引智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2:东方市2023年夏季招才引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附件3:2023年应届毕业生承诺书.doc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doc
附件5:《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22年版).pdf
附件6:海南省2023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zip